【百年党史·百日学】2月3日

来源:共产党员网  作者:  录入:范颖琼  发布时间:2022-2-15 13:59:00  浏览次数:2582

重要论述

  1948年2月3日  

  关于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的策略问题,毛泽东致电刘少奇。电报指出:应当分三种地区,采取不同策略:(一)在日本投降以前的老解放区,土地大体已经分配,只须作些调整,工作中心是按照平山经验,用党内外结合的方法整理党的队伍,解决党同群众间的矛盾。(二)日本投降至一九四七年八月大反攻前解放的地区,可称为半老区,土地问题已初步解决,但尚未彻底解决。这种地区完全适用土地法,普遍地彻底地分配土地。必须组织贫农团,确定贫农团在农会中、在农村政权中的领导地位。(三)一九四七年八月大反攻后新解放的地区,实行土地法应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中立富农,专门打击地主,先分大地主的浮财,分大中地主的土地,照顾小地主,然后进到分配地主阶级土地。在这个阶段中,应当组织贫农团,作为领导骨干,还可组织以贫农为主体的农会(可称为农民协会)。第二阶段,将富农出租和多余的土地及其一部分财产拿来分配。新区土改第一阶段,大约须有两年时间;第二阶段,须有一年时间。老区和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