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第一学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许敏  录入:许敏  发布时间:2016-9-6 13:14:10  浏览次数:3217


1、心理咨询室:每周三中午(12:00-13:00)值班,地点四楼心理咨询室,负责接待来访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学生沟通,排解心理困难,并填写心理辅导记录表。

2、心理咨询信箱:由管珺负责,定时开箱答复学生,及时处理,保证信息畅通,并填写来信记录表,每学期至少12次;

3、校园广播:由何巧负责,针对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集体指导,每学期至少5次,时间分别为第35912、16周的周五中午,并负责整理每期广播稿和照片(电子稿)。

心理咨询室值班安排表

周次

日期

值班教师

周次

日期

值班教师

备注

1

9.7

郑惠敏

10

11.16

吕菁

值班人员如有中午看饭或外出教研工作请提前调班。

2

9.14

韩洁

11

11.23

陈雯昕

3

9.21

邵芸

12

11.30

赵丽

4

9.28

严莉莉

13

12.7

于娟

5

10.12

武静

14

12.14

周洁

6

10.19

李艳鸣

15

12.21

迟娟

7

10.26

赵蕾

16

12.28

汤丽

8

11.2

石慧慧

17

元.4

田露璐

9

11.9

刘波


 

 

心理咨询室值班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在周三的12:00——13:00在开心港湾值班,不得提前离开心理咨询室。如与午间值班相冲突请与其他看饭的老师调班,保证心理咨询工作能正常进行。

 

2、咨询结束后按要求填写好“心理咨询(辅导)记录表”或“团体咨询记录”。 

3、辅导老师不得将记录表等资料带离咨询室。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职业道德,不泄露求助者的个人隐私。  

4、辅导老师应用一颗真诚的心与来访学生进行沟通。当来访学生要求中止辅导时,辅导老师不要强迫继续。  

5、辅导老师应学会聆听,做优秀的聆听者才能做一个优秀的分析者,做一个优秀的分析者才能做好心理辅导。  

6、辅导老师要善于观察,量力而行,一旦遇到了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不要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为来访学生咨询。一旦遇到了自己能力范畴之外的案例要及时转移。  

7、不要轻易给来访学生下诊断,也不要轻易给来访学生做心理测验。  

8、一旦离开咨询室不应随意将遇到的个案作为闲谈话题与他人交谈(心理讨论交流会除外)。  

9、遇到危险性个案时要及时汇报,注意跟踪关注,不应草草了事。  

10、与异性来访学生尽量不要有身体的接触。  

11、在咨询室切忌做不文明的事,辅导过程中尽量不接听电话。 

 天妃宫小学教育科研中心

                                                     2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