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第一学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许敏 录入:许敏 发布时间:2016-9-6 13:14:10 浏览次数:3217
1、心理咨询室:每周三中午(12:00-13:00)值班,地点四楼心理咨询室,负责接待来访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学生沟通,排解心理困难,并填写心理辅导记录表。
2、心理咨询信箱:由管珺负责,定时开箱答复学生,及时处理,保证信息畅通,并填写来信记录表,每学期至少12次;
3、校园广播:由何巧负责,针对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集体指导,每学期至少5次,时间分别为第3、5、9、12、16周的周五中午,并负责整理每期广播稿和照片(电子稿)。
心理咨询室值班安排表
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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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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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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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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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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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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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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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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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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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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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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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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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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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如有中午看饭或外出教研工作请提前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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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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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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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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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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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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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雯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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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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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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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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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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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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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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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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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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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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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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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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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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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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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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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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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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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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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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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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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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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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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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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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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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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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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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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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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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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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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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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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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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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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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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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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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露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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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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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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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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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值班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在周三的12:00——13:00在开心港湾值班,不得提前离开心理咨询室。如与午间值班相冲突请与其他看饭的老师调班,保证心理咨询工作能正常进行。
2、咨询结束后按要求填写好“心理咨询(辅导)记录表”或“团体咨询记录”。
3、辅导老师不得将记录表等资料带离咨询室。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职业道德,不泄露求助者的个人隐私。
4、辅导老师应用一颗真诚的心与来访学生进行沟通。当来访学生要求中止辅导时,辅导老师不要强迫继续。
5、辅导老师应学会聆听,做优秀的聆听者才能做一个优秀的分析者,做一个优秀的分析者才能做好心理辅导。
6、辅导老师要善于观察,量力而行,一旦遇到了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不要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为来访学生咨询。一旦遇到了自己能力范畴之外的案例要及时转移。
7、不要轻易给来访学生下诊断,也不要轻易给来访学生做心理测验。
8、一旦离开咨询室不应随意将遇到的个案作为闲谈话题与他人交谈(心理讨论交流会除外)。
9、遇到危险性个案时要及时汇报,注意跟踪关注,不应草草了事。
10、与异性来访学生尽量不要有身体的接触。
11、在咨询室切忌做不文明的事,辅导过程中尽量不接听电话。
天妃宫小学教育科研中心
2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