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南京市鼓楼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 暨推荐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青”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李延江  录入:李延江  发布时间:2019-3-7 10:40:46  浏览次数:1614


各中学、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

为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落实,加强德育教师梯队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南京市鼓楼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同时为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参评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在职在岗班主任教师(带班教师,不含副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共青团和少先队负责人、德育主任、分管德育工作的校(园)级领导,区教师发展中心在职在岗的德育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倾心德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与敬业精神,带头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凡有违反《准则》《办法》行为的不得参评。积极参加“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志愿服务活动、荣获师德先进表彰者优先推荐。

(二)须在198411日及以后出生,累计从事德育(幼儿园带班教师)工作满6年(德育教科研人员须在基层学校从事德育工作满6年),且目前正在从事德育工作。其中,近两年,申报德育优青各类型的候选人均需连续从事现任工作。

(三)须获得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满6年。

(四)须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2014()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在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班主任(学前教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奖者优先推荐。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可破格参评区德育优青。

(六)德育工作和科研要求

1.德育理论和业务水平高。有系统、扎实的德育理论基础,熟悉德育工作政策、规律和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班级管理、德育课程实施、家校(园)共育等德育工作知识技能,形成鲜明的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在德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在青年教师群体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德育工作实绩突出。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行政管理、班级管理、心理教育、开展德育科研、家校(园)共育、开展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并推动区、校(园)德育工作形成特色。具体要求为:

1)班主任教师(幼儿园带班教师)。所带班级的常规考核在校(园)内稳居前列,班级整体教学质量优异或推进显著;认真上好主题班会课;在校、区、市及以上各类班集体评选及考核成绩优秀;在帮助有特殊困难学生(幼儿)成长方面成果显著;在家校(园)共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积极组织和指导班级学生(幼儿)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德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所带班级近五年来无犯罪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不低于95%。获得“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者优先推荐。

2)德育管理者。在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管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各类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文明礼仪养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等)、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受到学生、家长及教师好评;在学校德育工作整体筹划、班主任队伍建设、德育管理制度建设、班主任研训活动开展等方面有创新举措、效果良好;在幼儿园保教管理、主题活动设计与实施、师德师风建设、队伍建设、教师园本研修等方面有创新,效果良好;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幼儿)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德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所在校(园)在区域校(园)发展水平考核的德育评估中位居前列;所在校()近五年来无犯罪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获得过“南京市学校德育创新奖”或所在校(园)积极承接教育主管部门德育工作项目者优先推荐。

3)德育教科研人员。积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符合德育实践的教科研和管理工作,至少有1项德育研究成果在区级及以上范围推广应用,指导德育工作实践。积极承接教育主管部门德育工作项目者优先推荐。

3.德育科研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德育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能掌握德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德育科研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果。具体要求为:

1)在2014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开设区级及以上班会(主题活动)研究课、示范课(幼儿园集体活动)或德育讲座2次及以上;主持或参与过区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作者署名在前五),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2)在2014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撰写经评审鉴定达到“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要求的德育案例或论文2篇:其中至少须有1篇是独立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期刊上(刊物须有ISSNCN刊号);或有1篇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案例或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德育教科研人员至少须有2篇是独立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期刊上,或有2篇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案例或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七)推荐参评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的人选从首届鼓楼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中产生。

三、评选名额

首届“南京市鼓楼区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共评出120名。中小学每校,原则上申报2人,其中,小学8轨以上,中学15轨以上不超过3人,职业学校6人。幼儿园每园原则上申报1人,其中,4轨以上不超过2人。

四、评选程序

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评选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个人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学校(园)初评推荐、区教育局组织德育专家复评的程序进行。区教育局组织审核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组织笔试、面试;组织审查相关教师的师德师风问题,深入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民意测评、查看备课(听课)笔记、审阅论文论著等形式,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考评,特别注重对德育工作实绩的考评。由此确定首届“南京市鼓楼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名单暨推荐参评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的名单。

经区教育局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对拟获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人员名单与推荐参评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的人员名单分别进行公示。

评选分三个步骤: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条件,于2019226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发送电子材料。

2.学校(园)推荐:各校(园)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材料评审、德育工作业绩考核、群众评议等办法,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学校(单位)内公示一周。各学校(园)于201936日(周三)向区教师发展中心德育工作室报送候选人推荐名单和材料。

     1)电子稿报送:请于20193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各校(园)按照推荐名额数,将电子稿《首届“鼓楼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报表》(附件1)(文件名称为“申报表+学校+候选人姓名”)和《首届“鼓楼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文件名称为“汇总表+学校”)发送至邮箱:gldygz@163.com(邮箱名为“鼓楼德育工作”拼音首字母的缩写)

(2)纸质稿报送:请于201936日下午16:30前送交指定地点。

各校(园)将推荐人员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候选人申报表和候选人其他申报材料交送至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北四卫头校区208室,联系人陈莉老师,联系电话15305191539。申报表和其他材料务必按照一个候选人一个档案袋递送,档案袋封面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类型。附件材料含候选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发表(出版)论文(论著)等原件,学校(园)审核原件后在候选人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区德育工作室在各校(园)递交纸质稿的同时核对相关学校(园)的电子申报材料。

3.    区级评选

(1)312日完成材料初审工作。

(2)316日(周六)上午举行德育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笔试,下午举行情境模拟答辩的面试。

(3)322日公示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名单与推荐参评 “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的名单。

(4)326日召开培训会,指导参评“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的相关教师在市级指定网站上传电子材料。

(5)42日向市一级部门报送鼓楼区推荐参评“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五、荣誉及待遇

(一)终评、公示通过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授予“南京市鼓楼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得“鼓楼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的教师享受“鼓楼区优秀青年教师”同等待遇。其中,已获得过“鼓楼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可参加“鼓楼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获得两项荣誉者,待遇不重复享受。

 

                                            鼓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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